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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分基础标准和技术标准两部分,经评查符合基础标准的,方可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评查。
  四、基础标准是行政强制案卷是否判定为合格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适当等内容。基础标准中规定的要素为案卷合格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基础标准内容的,该案卷即判定为不合格卷。
  五、技术标准是卷内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技术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照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要求和案卷归档规范设定相应分值,不具备基本要素(按照实际情况无须或者不可能具有除外)或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从最小扣分单位1分起扣,直至扣完所占全部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
  实施行政强制所必需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无相应法律文书记载的,扣除该法律文书所占全部分值。
  实施行政强制按照实际情况不需要使用某种法律文书的,不扣除该法律文书所占相应分值;本标准之外的法律文书种类不予评查;行政机关能够明确提供其上级主管机关对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及立卷归档另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基础标准

分类

序号

评  查  内  容

实施

主体

1

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

实施的行政强制在其法定职权或者法定授权范围之内

3

对外的法律文书必须使用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印章

事实

证据

4

强制对象认定准确,必须是涉嫌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且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等内容表述准确

6

证据充分并且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足以证明文书所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

法律

适用

7

实施行政强制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

8

适用法律准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完整

实施

程序

9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

10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适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1

按照批准、告知、强制、处理等基本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按照催告、批准、执行等基本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12

由两名以上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实施

13

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14

行政强制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15

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法律文书, 并有送达回执

16

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履行了移送程序

备注

案卷是否符合基础标准采用检查案卷、查阅有关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现场调查等综合方法进行评判

 

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标准

分类

序号

评查内容及分值

评分

方法

批准

阶段(共20分)

审批

文书

(9分)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等,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包括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下同)及案情记载(2分)

查

看

审

批

文

书

2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期限(2分)

3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象基本情况记载(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应注明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地点;冻结的应注明账号、数额)(2分)

4

有承办人意见,并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名称(1分)

5

有法制机构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6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行政执法人员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的记载(1分)

 

行政强

制措施

决定书(11分)

7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决

定

书

8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和期限(2分)

9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地点、数额等(2分)

10

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从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明确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法院(2分)

11

实施查封、扣押的应有财物清单(2分)

12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1分)

告知

阶段(共18分)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8分)

13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应当注明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家属基本信息)(2分)

查

看

通

知

书

14

有违法行为初步调查情况记载(2分)

15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依据(2分)

16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记载(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有违法行为的说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机关、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1分)

17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1分)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书

(实施冻结措施的无需当场告知书)

(10分)

18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告

知

书

19

有告知的时间、地点(1分)

20

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及证件号的记载(1分)

21

有向当事人现场宣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的记载

(2分)

22

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的记载

(1分)

23

有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笔录内容(2分)

24

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以及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1分)

强制

阶段

(共25分)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6分)

25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笔

录

26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1分)

27

有执行现场笔录内容(2分)

28

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实施冻结措施的为金融机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1分)

检测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

(5分)

29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告

知

书

30

有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的记载(1分)

31

有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的记载(1分)

32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1分)

行政强制措施延期审批表

(8分)

33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审

批

表

34

有基本案情的记载(1分)

35

有原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期限的记载(1分)

36

有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的理由和依据(2分)

37

有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对象的记载(1分)

38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行政强制措施延期决定书

(6分)

39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决

定

书

40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象的记载(1分)

41

有说明情况复杂的内容记载(1分)

42

有延长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1分)

43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1分) 

处理

阶段(共27分)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8分)

44

有案由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记载(2分)

查

看

审

批

表

45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46

有基本案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及期限(2分)

47

有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1分)

48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1分)

49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决

定

书

50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象、方式、地点、数额等内容的记载(2分)

51

有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日期(1分)

52

解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应附有财物清单及领取地点说明(2分)

53

解除冻结强制措施的应出具解除冻结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当有实施冻结的金融机构名称、当事人基本信息、被解除冻结的账号及金额、解除冻结的时间、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3分)

54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1分)

结案

报告

(8分)

55

有案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查

看

结

案

报

告

56

有案件基本情况(1分)

57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象的记载(2分)

58

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处理情况记载(1分)

59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60

有结案日期(1分)

 

二、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标准

分 类

序号

评查内容及分值

评分办法

催

告

阶

段

(26分)

履行

义务

催告

书

(13分)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3分)

查

看

催

告

书

2

有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决定书载明的具体义务的内容(3分)

3

有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和时限内容(3分)

4

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的记载(2分)

5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2分)

 

陈述

申辩

笔录

(13分)

6

有案情记载(3分)

查

看

笔

录

7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3分)

8

有陈述申辩的时间、地点记载(2分)

9

有陈述申辩的内容记载(3分)

10

有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签名(2分)

批

 

准

 

阶

 

段

 

(41分)

审批

文书

(16分)

1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及案情记载(3分)

查

看

审

批

文

书

12

有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记载(3分)

13

有强制执行方式和内容的记载(其中代履行的应有时间、标的和费用预算;划拨存款、汇款的应有划拨的账号和金额)(4分)

14

有行政强制执行人记载(3分)

15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签名和日期(3分)

强制

执行

决定

书

(25分)

16

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分)

查

看

决

定

书

17

有违法事实及行政决定书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金钱给付等具体义务的内容记载(3分)

18

有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当事人逾期未履行义务情况记载(3分)

19

有当事人陈述申辩内容记载(3分)

20

有强制执行法律依据(3分)

21

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明确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法院(3分)

22

有强制执行的方式、时间等内容(代履行的应有方式、时间、标的、费用预算等内容记载;

划拨的应有当事人存款、汇款户名、开户银行、账号、金额等内容记载)(5分)

23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2分)

 

 

 

 

 

 

 

 

执

行

阶

段

(23分)

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10分)

24

有案由及当事人基本情况(3分)

查

看

笔

录

25

有强制执行人、现场人员基本情况(2分)

26

有强制执行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记载(3分)

27

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行政执法人员(代履行人)签名(2分)

结案

报告

(13分)

28

有案由、行政决定书及当事人基本情况(3分)

查

看

结

案

报

告

29

有案件基本情况(2分)

30

有强制执行的理由、依据、方式、时间等内容记载(4分)

31

有强制执行结果的记载(2分)

32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和签名、日期(1分)

33

有结案日期(1分)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卷评查标准

分  类

序号

评查内容及分值

评分

办法

催

告

阶

段

(20分)

履行

义务

催告

书

(20分)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4分)

查

看

催

告

书

2

有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决定书载明的具体义务的内容(5分)

3

有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和时限内容(4分)

4

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的记载(3分)

5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4分)

批

准

阶

段

(46分)

审批

文书

(23分)

6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及行政决定编号记载(4分)

查

看

审

批

文

书

7

有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4分)

8

有当事人行政救济情况记载(3分)

9

有当事人履行规定义务情况记载(4分)

10

有强制执行标的情况记载(4分)

11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签名和日期(4分)

 

(立即)

强制

执行

申请

书

(23分)

12

有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4分)

查

看

申

请

书

13

有请求的具体事项记载(4分)

14

有申请强制执行的事实与理由记载,如申请立即执行,需说明该案情况紧急的事实(5分)

15

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3分)

16

有行政决定书、证明当事人意见的材料、催告书、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附件(4分)

17

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负责人签名、日期(3分)

结

案

阶

段

(24分)

结

案

报

告

文

书

(24分)

18

有案由、行政决定书、(立即)强制执行申请书编号及当事人基本情况(5分)

查

看

结

案

报

告

文

书

19

有基本案情记载(5分)

20

有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记载(5分)

21

有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及强制执行结果记载(5分)

22

有承办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签名和日期(4分)

 

四、案卷归档评查标准

分 类

序号

评查内容及分值

评分

办法

案

卷

归

档

(共10分)

1

一案一卷(根据情况需要分正副卷的除外), 一卷一号(1分)

查

 

看

 

卷

 

宗

2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1分)

3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其他笔书写的,应当附有复印件(1分)

4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1分)

5

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1分)

6

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1分)

 

7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1分)

 

8

装订整齐,卷内无金属物(1分)

9

纸张无破损,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者复制(1分)

10

纸张规格统一(一般用A4纸),文书过小的应当衬纸粘贴,过大的应当折叠整齐(1分)

备注:第一、二、三部分均为90分,与第四部分案卷归档评查标准(10分)合并计算总分,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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